笔友
我小学时,讨厌写作文。 后来因为追女仔,我开始在写作下苦功。 中学时,我远远比不上而家的我潇洒,人又木木独独,结识异性异常困难, 与现在谈笑风生不可同日而语。 由于当时无ICQ,QQ等方便失身的工具,所以当年我唯一识女仔方法是交笔友,唔算太怪, 人写我又写。 而我写笔友,我一定要写得比人好,比人吸引,这才能有女仔回信。 而我希望大家通几次信就可以约见面。 当年我写笔友的风格,每一篇都写得标奇立异,夸张,扮cute,仲加d得意的公仔。 谁知甘样形成我以后的写作的风格,想写d严肃的正正经经的文章都唔得,唔知是祸是福。 尽管我自认为我写得几好,不过只有三个女仔约见面。 第一个奇丑,吓到我走夹唔头,第二个太平凡,好闷,第三个几好样,几摩登, 不过对方嫌我几唔好样,几唔摩登。 从此之后我憎死写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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